研究生复试录取是高校高层次人才选拔的关键环节,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小组
学院按照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专业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另配备复试秘书1-3人。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序号 | 学习形式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数(总数) | 一志愿上国家线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
1 | 全日制 | 090700 | 林学 | 01林木生物技术 | 24 | 15 | 251 | 33 | 33 | 50 | 50 | |
02林木遗传育种 | ||||||||||||
03森林培育 | ||||||||||||
04森林经理学 | ||||||||||||
05经济林 | ||||||||||||
2 | 全日制 | 071300 | 生态学 | 01植被恢复理论与技术 | 20 | 19 | 279 | 38 | 38 | 57 | 57 | |
02森林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 | ||||||||||||
03逆境生态与生态调控 | ||||||||||||
04污染生态与生态修复 | ||||||||||||
05湿地保育与功能评价 | ||||||||||||
3 | 全日制 | 095400 | 林业 | 不分研究方向 | 45 | 62 | 251 | 33 | 33 | 50 | 50 | |
4 | 非全日制 | 095400 | 林业 | 不分研究方向 | 4 | 6 | 251 | 33 | 33 | 50 | 50 | |
5 | 非全日制 | 095400 | 林业(士兵计划 ) | 不分研究方向 | 2 | 1 | 231 | 33 | 28 | 50 | 50 | |
6 | 全日制 | 125400 | 旅游管理 | 不分研究方向 | 5 | 0 | 167 | / | 41 | 82 | / | |
7 | 非全日制 | 125400 | 旅游管理 | 不分研究方向 | 4 | 1 | 167 | / | 41 | 82 | / |
一志愿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林学(学术型)
笔试时间:2023年4月3日(周一)上午8:30-11: 30
笔试地点:教学楼C306教室
面试时间:2023年4月3日(周一)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力行楼(第二实验楼)2-南-244室
候考地点:力行楼(第二实验楼)4-南-428报告厅
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型)
笔试时间:2023年4月3日(周一)上午8:30-11: 30
笔试地点:教学楼C306教室
面试时间:2023年4月3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
面试地点:力行楼(第二实验楼)2-南-231室
候考地点:力行楼(第二实验楼)4-南-428报告厅
3.林业(专业学位型)
笔试时间:2023年4月3日(周一)下午14:30-17: 30
笔试地点:教学楼大教室-6CD3
面试时间:2023年4月4日(周二)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力行楼(第二实验楼)2-南-231室
候考地点:力行楼(第二实验楼)4-南-428报告厅
4.生态学(学术型)
笔试时间:2023年4月4日(周二)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教学楼C304教室
面试时间:2023年4月4日(周二)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力行楼(第二实验楼)2-南-244室
候考地点:力行楼(第二实验楼)4-南-428报告厅
调剂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凡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资格审查
3月31日中午12: 00前,考生需按学院通知及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5.考生本人手签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工作年限证明(报考旅游管理硕士考生);
8.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9.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所在院校或单位基层党组织盖章);
10.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时间为笔试前。
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复试包含笔试 (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科目内容)和面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等方面)两部分。
1.笔试(满分150分,时间为3小时)
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科目,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 (专业)理论知识和论述分析问题能力。报考旅游管理硕士专业考生,笔试科目中含有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
2.面试(满分 100,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公益劳动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方式主要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抽题作答环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应突出分类考核,学术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应用实践能力。
第二阶段:
1.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素质考察
考核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六)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250 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笔试满分150 分,面试满分 100 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采用去掉最高、最低分的办法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1)总成绩=初试成绩(500 分)/5×60%+复试成绩(250 分)/2.5 ×40%
三、调剂
1.调剂考核形式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2023年各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现场复试具体要求参照复试执行。
2.调剂基本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时,统考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并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调剂程序
①学院发布接收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信息。
②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优先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进入相关学科(类 别)、专业(领域)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③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 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复试通知。
④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
⑤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由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确认待录取通知。
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四、体检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五、拟录取
1.各学科(方向)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被录取前需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3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5.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
1.学院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屏,严格过程监管。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本人须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6.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研究生复试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工作。
举报电话:0371-68555297、68555286 (工作时间)
7.本方案由皇冠信用盘出租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唐老师、邓老师 0371-68555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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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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