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教学工作进程,现将我院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事 项 | 日 期 | 备 注 |
1 |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本学期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实践研究、中期考核等) | 3月20日前 | |
2 | 报送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1) | 4月2日 | 学院将对毕业生学分、实践环节成绩认真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盲审。 |
3 | 博士生预答辩 | 4月1日前 | 未通过预答辩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盲审。 |
4 |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 4月2日 | |
5 | 以学院为单位自行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平台盲审(论文送审申请表、学位论文纸质版2份或者电子版) | 4月5日前 | 学位论文按照《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打印格式要求》进行,盲审论文需隐去作者及导师所有相关信息。 |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汇总表(附件2)、论文送审申请表1份(附件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表(附件4)、河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信息表(附件5)、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以“学号”命名) | |||
6 |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本学期研究生论文、成果发表审核工作 | 5月3日-6日 | 学院留存发表论文等复印件备查。 |
7 | 提交研究生论文、成果发表审核汇总表(附件6) | 5月11日前 | 未通过审核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博士研究生需报送发表论文汇总表及发表论文、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
8 | 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 5月15日前 | |
9 | 提交论文送审结果汇总表(附件7) | 5月25日前 | |
10 | 以学位点为单位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并提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地点报送研究生院 | ||
11 | 学位论文上会前复制比检测;提交申请毕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8) | 5月28日-29日 | |
12 | 学院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报送对学位申请人员的表决结果 | 6月1日-2日 | |
13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6月7日(拟定) | |
14 | 会后材料整理、盖章和学位信息整理、上报等 | 6月16日前 |
1、研究生学位论文100%参加双盲评审。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由学院负责组织。博士生第三方云平台送审单位要求是双一流高校或第四次学科评估排名高于本校的单位,硕士生原则上是省外同等水平高校。
2、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前,需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学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博士不高于10%、硕士不高于25%。超过重复率规定的学位论文,研究生若有异议,可以书面说明正当原因,由所在学科人工审核,主管院长签字,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可送审。
3、博士学位论文在双盲评审前,须通过各学科组织的预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在双盲评审前,须通过各学科会议论证,和学院组织的预审核,并将论证和预审核情况等报送学院留存。
4、评阅结果分四档:A同意答辩、B略作修改后答辩、C重大修改后重新送审、D不同意答辩。评阅结果(博士学位论文3份、硕士学位论文2份)均为B以上,视为通过;评阅结果中有1份为C、其它为A或者B,博士增评2份(硕士增评1份)后均获A或者B,视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程序同前)。
5、请相关研究生及其导师,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并将答辩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于答辩前一周内报送学院,学院统一上报研究生院,组织教学督导等相关人员参加,以加强答辩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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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